質詢委員 王惠美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4-05-02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5期第8次會議
103卷031期4140號0316-0317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鑑於語言是基本人權,聯合國在如「世界人權宣言」、「兒童權利公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反歧視教育協定」等許多條約中都明文規定,不能否定各種語言在教育及社會上的使用權利。本土語言(原住民語、客語、台語)在國中必修,完全符合上開聯合國公約的精神;再者,蔣偉寧部長在許多公開及私下的場合,亦不斷承諾會在12年國教中,將本土語言列為必修。然而總綱小組在一月底所做出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架構領域/科目之建議表」結論中,卻未將本土語言放入國中(第四學習階段)必選課程。基於語言是族群文化的基礎,語言消失,族群的文化也將跟著消失,爰此,本土語言應列入國中語文領域必修課程,透過學校教學,才能避免本土文化流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4-05-30
答覆公報 103卷043期四冊4152號0037-0038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語言 ; 國民教育 ; 課程
類別 中等教育
關鍵詞 本土語言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 ; 國家語言發展法
答復機關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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