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楊瓊瓔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04-20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1期第8次會議 101卷022期3963號0267-0268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現行刑法中有關「原因自由行為」規定過於簡略,且未能涵蓋「自醉行為」之犯罪態樣,而實務上甚援引「原因自由行為」規定為「自醉行為」犯罪態樣之處罰規定,明顯未能區別兩者差別所在,顯屬立法疏漏,有違「罪刑法定」之立法精神。主管單位之法務部應儘速提出其修正方向,如仿效德國刑法第323(a)條立法例,俾使刑法規範更加完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05-25 |
答覆公報 | 101卷039期3980號0344-0345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刑法 |
類別 | 刑法 ; 訴訟法 |
關鍵詞 | 違法行為 ; 罪刑法定 ; 行為人 |
答復機關 | 法務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