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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邱文彥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4-04-18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5期第6次會議 103卷025期4134號0277-0277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鑑於交通亂象,層出不窮,諸如:高速公路之行駛路肩、逼車、貨車裝載不牢造成沿路掉落、不打方向燈而變換車道等危險駕駛行為,往往造成無可彌補的遺憾,宜由全民共同監督交通安全,主動舉發違規;近年來行車記錄器已漸普及,當行車糾紛、車禍,甚至犯罪發生時,所錄影帶常被上傳網路或提供警方當成證據。未來民眾是否可以主動提供錄影做為檢舉交通違規及破壞市容之證據,警政、環保或市政單位是否可據以課罰,並提撥部分獎金給予檢舉人,以減少交通違規亂象或隨手丟棄垃圾等行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4-05-30 |
答覆公報 | 103卷043期四冊4152號0067-0068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交通安全 ; 獎金 |
類別 | 交通及建設政務 |
關鍵詞 | 行車紀錄器 ; 交通違規證據 |
答復機關 | 內政部 ; 交通部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