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江惠貞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4-04-18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5期第6次會議 103卷025期4134號0292-0293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在勞動部加強稽查下,舊制勞工退休金累積開戶數已成長至102年16萬家,開戶率也由14%提升到60%。然而許多惡性公司卻只按月提撥勞工月薪總額最低要求2%,導致許多勞工退休後仍然領不到退休金。事實上,針對勞退舊制部分,現行行政法令對於違規企業,僅開罰2萬到30萬,如此沒有警惕性的罰鍰,實則是過於消極,無法真正保障舊制勞工。爰此建請勞動部,為保障120萬適用勞退舊制之勞工,立即進行修改行政法令,要求企業應於一年前便需足額提撥退休準備金,此外並加重違規企業之罰款,最後應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達監督功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4-05-16 |
答覆公報 | 103卷037期三冊4146號0317-0318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勞工權益 ; 退休金 ; 罰鍰 |
類別 | 勞工福利與保險 |
關鍵詞 | 舊制勞工退休金 ; 公司提撥 ; 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 |
答復機關 | 勞動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