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黃昭順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4-04-18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5期第6次會議 103卷025期4134號0307-0309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司法案件的當事人勝訴時贊美司法,敗訴時詛咒司法,但當民主社會中引起大眾矚目的司法案件,若司法與即時民意之間有落差出現,究應如何看待?籲請政府正視!洪仲丘案交與普通法院審判,主因普羅認為司法獨立而可以信賴。但法院判決,是要根據涉案的事實證據、司法理性,還有法律的規定所成。法院的判決既不保證符合社會某個時刻形成的特定意見,也不當然應該隨著當事人的期待或是輿論的風向起舞。民意常常可能以激情的方式展現「民粹」,司法審判卻不能被激情引導。法官當然應該默察輿情的走向,但卻不能被民意指揮,不能媚俗討好,而脫離法律或是喪失獨立判斷。本席以為;司法獨立當然不等於審判品質的保證,但是媚俗的司法不會有品質。因為,司法判決實現法律的真正意旨,才是實現民意最正確的途徑,洪仲丘案政府處理得進退失據,輕易而隨便的結束軍法,並沒有贏得社會與人民對司法的尊重及信心,政府究竟從裡外不是人的結果中,記取了什麼教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4-05-23 |
答覆公報 | 103卷041期4150號0241-0241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司法獨立 ; 審判 |
類別 | 司法其他 |
關鍵詞 | 洪仲丘案 ; 司法審判 |
答復機關 | 法務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