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邱志偉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4-04-1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5期第6次會議
103卷025期4134號0318-0319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衛福部2011年8月發公文給婦產科醫學會及各醫療院所等單位,指為避免性別失衡、尊重生命倫理,進行產前遺傳診斷包括羊膜穿刺、絨毛膜、胚胎植入前遺傳診斷等,除非基於醫學理由,禁止以任何形式向民眾揭露胚胎或胎兒性別。然此舉不利準媽媽提早準備新生兒衣服、奶瓶等嬰兒用品,若不知性別無法挑選用品、衣服的色系,如果等到孩子出生才去準備,坐月子期間產婦又要如何出門採購?現今台灣生育率降低,各政府機關無不想方設法鼓勵生育,給予孕婦諸多協助,衛福部應修正此項規定,讓產婦可於懷孕24週後得知胎兒性別,及早準備嬰兒用品,以免造成孕婦及家人的困擾,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4-05-23
答覆公報 103卷041期4150號0232-023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醫療政策 ; 遺傳醫學
類別 醫政
關鍵詞 產前遺傳診斷 ; 胎兒性別
答復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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