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盧秀燕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4-04-1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5期第6次會議
103卷025期4134號0343-0344頁 PDF檔
會議內容 有鑑於近年來發行公司召開股東會有集中化之趨勢,不僅使股東無法分身參加而影響其權益,對發行公司之公司治理形象亦影響至鉅,因而積極推行電子投票制度以改善缺失,惟現行公司法規定股東若以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其意思表示需於股東會開會前二天送達,倘於召開股東會時提議修改決議事項,而此決議對於股東更加有利,但礙於使用電子投票為意思表示之股東已逾半數,因而無法更改該決議,致使股東權益受損;另關於股東於股東會前使用電子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後出席股東會,但卻不得於現場撤銷該表決,此皆和推行電子投票制度以利股東行使權利之理念相違,爰為周全保障股東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4-05-30
答覆公報 103卷043期四冊4152號0022-0023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股東會 ; 電子資料處理 ; 投票 ; 公司
類別 商業
關鍵詞 股東會集中化 ; 電子投票制 ; 保障股東權益
答復機關 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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