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羅淑蕾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4-04-1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5期第6次會議
103卷025期4134號0357-0357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鑑於中華電信的消費用戶申請市內電話指定日期通話明細必須付費,以十天為一個單位計收90元,不足10天仍以90元計費,而且超過一天還須加收10元,實在不合理。爰此,為確保消費者權益,NCC應要求中華電信予以調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4-05-30
答覆公報 103卷043期四冊4152號0006-000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電信服務 ; 費用
類別 電信
關鍵詞 中華電信 ; 通話明細 ; 付費
答復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