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盧秀燕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4-04-1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5期第6次會議
103卷025期4134號0360-0361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我國勞基法對於勞工特別休假的放假日期之訂立有規範,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惟社會上常見在未協商的狀態下,由雇主單方面訂立特別休假之日期,並要求員工遵守,而員工為保住飯碗不得不低頭。顯見政府對於勞工權益之政策並未確實宣導,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觀念並未深植於社會,損及全國廣大勞工族群,政府應正視並立即處理。本席相當關心全國勞工朋友的權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4-05-23
答覆公報 103卷041期4150號0238-023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勞工權益 ; 休假
類別 勞動基準
關鍵詞 勞工特別休假
答復機關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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