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邱志偉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4-04-1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5期第6次會議
103卷025期4134號0365-0365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內政部3月決議,明年起國定假日遇例假日一律補假,但是依照勞基法第30、36條規定,勞工每兩周法定工時不可超過84小時、七天須有一天例休,業界通常周日會作為例休,周六當作休息日,若國定假日遇到周末,周日的假可補、周六則無法補假,因此內政部的補假項規定只適用公務員,不適用勞工,勞工明年等於損失六天假。現在上班族工作壓力大、薪水不高,勞動部及應改變思維模式,研商解決方式讓所有勞工明年均享有六天的補假,以保障廣大的勞工權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4-05-23
答覆公報 103卷041期4150號0239-023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假日 ; 勞工權益
類別 勞動基準 ; 人事事務
關鍵詞 國定假日 ; 補假
答復機關 勞動部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