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羅淑蕾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4-04-1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5期第6次會議
103卷025期4134號0378-0379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衛福部提供孕婦健保10次產檢,但實際僅提供1次超音波產檢,孕婦若想加做高層次超音波檢查也未提供差額負擔。超音波檢查可分為一般超音波、高層次超音波與可觀看特殊器官的超音波檢查等3大項,高層次超音波需花約半小時,可觀察胎兒臟器結構、四肢生長情況等,特殊器官超音波則可觀察胎兒心室心房是否缺損,脊椎有無裂開等,但高層次超音波與特殊器官超音波檢查,每次約需自費1至3千元不等。並非每位孕婦都需要增加超音波次數,對前胎曾生育先天性心臟病等孕婦而言,增加超音波次數、或選擇較精細超音波檢查有其必要性,爰此政府須彈性增加孕婦超音波產檢次數,確保胎兒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4-05-23
答覆公報 103卷041期4150號0235-023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婦幼衛生 ; 體檢 ; 國民 ; 健康保險
類別 醫政 ; 全民健康保險
關鍵詞 孕婦 ; 健保 ; 超音波產檢次數
答復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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