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顏寬恒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4-03-07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5期第3次會議
103卷014期4123號0291-0292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勞委會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除明確定義派遣公司、要派公司和派遣勞工間的三方關係,也負面表列禁用派遣的七種職類,其他職類使用上限則不得逾占雇用總人數的百分之三,派遣工和一般員工還須「同工同酬」,派遣工若在同個要派單位工作超過一年,有權要求轉為正式員工,但未訂罰則,恐流於形式,無法徹底保障派遣員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4-05-02
答覆公報 103卷031期4140號0270-0271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流動勞工 ; 勞工權益 ; 勞資關係
類別 勞動人力資源
關鍵詞 派遣勞工保護法
答復機關 勞動部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