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顏寬恒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4-03-07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5期第3次會議 103卷014期4123號0291-0292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勞委會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除明確定義派遣公司、要派公司和派遣勞工間的三方關係,也負面表列禁用派遣的七種職類,其他職類使用上限則不得逾占雇用總人數的百分之三,派遣工和一般員工還須「同工同酬」,派遣工若在同個要派單位工作超過一年,有權要求轉為正式員工,但未訂罰則,恐流於形式,無法徹底保障派遣員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4-05-02 |
答覆公報 | 103卷031期4140號0270-0271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流動勞工 ; 勞工權益 ; 勞資關係 |
類別 | 勞動人力資源 |
關鍵詞 | 派遣勞工保護法 |
答復機關 | 勞動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