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江惠貞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4-01-09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8次會議 103卷008期八冊4117號0135-0135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日前花蓮中華紙漿廠排放廢水,雖然在合法範圍內,但附近民眾投訴次數卻持續無間斷,顯見法定標準和民眾感受顯有落差。當地民眾表示,中華紙漿是花蓮長期且非常有感的老問題,截至目前為止,平均每年環保局會接到50至60件的民眾陳情,華紙也被列為花蓮市環保局5家重大列管事業之一。由此顯見,政府並非毫無動作,而是規範政府稽查時的標準顯已不符民眾感受,而造成民眾身心長期遭受汙染的折磨,相信全臺灣類似情形應不只發生在花蓮。爰建請環保署全面檢討各種污染標準之訂定,並採取從嚴規定,調升環境保護佔國家發展議題當中之比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4-03-14 |
答覆公報 | 103卷016期4125號0133-013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紙器業 ; 廢水 ; 水污染 |
類別 | 環境政務 |
關鍵詞 | 中華紙漿廠 ; 排放廢水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