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江惠貞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4-01-09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4期第18次會議 103卷008期八冊4117號0136-0137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施行至今,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方式經過多次修改,由過去的書面同意、領取器官捐贈卡,到2008年開放將器捐意願加註於健保IC卡,20年來台灣已有61.8萬人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然事實上目前將器捐意願加註於健保IC卡之民眾僅約20萬人,上述未加註於健保IC卡之40萬民眾,依現行實務操作,其簽署之器捐同意書等同無效。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表示,2008年前已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並留有完整聯絡資料者,大約有5萬人,其中高達95%皆同意將器捐意願加註於健保IC卡。衛生福利部每年編列經費宣導器官捐贈,2013年馬英九總統出席台灣器官捐贈協會20周年成立活動時還表示,台灣已有61萬人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如此易使「2008年前已簽署同意書但尚未加註於健保IC卡」之民眾誤以為其簽署之同意書仍有效力。建請衛生福利部加強宣導器官捐贈同意書加註於健保IC卡,讓40萬民眾之善心能夠真正的照顧到有需要的器捐需求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4-03-14 |
答覆公報 |
103卷016期4125號0116-011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器官移植 ; 器官捐贈 ; 國民 ; 健康保險 |
類別 |
醫政 ; 全民健康保險 |
關鍵詞 |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 器官捐贈同意卡 ; 健保IC卡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