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吳育昇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04-20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1期第8次會議
101卷022期3963號0301-0302頁 PDF檔
會議內容 有鑒於衛生署建議每人每日咖啡因攝取量,以不超過300 mg為原則。為避免消費者攝取過量的咖啡因,自95年8月1日起開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與國內主要連鎖咖啡店業者,以淺顯易懂之「紅黃綠標示」方式,提供消費者咖啡產品之咖啡因含量,讓消費者自我衡量每日咖啡飲用量。然而,咖啡因並非僅存在於咖啡豆中,還包括存在於茶葉、可可籽等60多種植物中,也可經由人工合成,做為飲料的添加物。根據環保署統計,光登記在案的連鎖飲料店,國人一年可喝掉超過15億杯飲料。為使消費者知悉所喝飲料咖啡因含量,避免攝取過量的咖啡因,建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與連鎖飲料業者共同研擬,提供消費者飲料產品之咖啡因含量,以讓消費者自我衡量每日咖啡飲用量,維護自身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2-09-18
答覆公報 101卷051期一冊3992號0152-0153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食品標示
類別 食品衛生
關鍵詞 咖啡因含量
答復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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