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許淑華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5-09-15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8期第1次會議
104卷058期一冊4257號0460-0461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近兩個月連續發生三起遙控空拍機撞一○一大樓的事件。綜觀歐美諸國現有的法令,主要的規範著眼於幾點:一、無人機的重量不得超過廿五公斤;二、飛行高度不得超過一百五十公尺;三、操控者與無人機的距離不得超過五百公尺;四、美國規定使用者必須年滿十七歲,並通過某種筆試以取得操作執照;五、歐盟並規定,禁止在機場、敏感地區及人群上空使用。根據這些原則,目前台灣許多無人機的使用其實都已超越安全原則。中央政府應儘速參考歐美諸國現有的法令,研擬修法,以維安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未答
答覆日期
答覆公報
主題 航空安全
類別 空運
關鍵詞 空拍機 ; 無人航空器 ; 無人機
答復機關
關係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