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許淑華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09-15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8期第1次會議 104卷058期一冊4257號0460-0461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近兩個月連續發生三起遙控空拍機撞一○一大樓的事件。綜觀歐美諸國現有的法令,主要的規範著眼於幾點:一、無人機的重量不得超過廿五公斤;二、飛行高度不得超過一百五十公尺;三、操控者與無人機的距離不得超過五百公尺;四、美國規定使用者必須年滿十七歲,並通過某種筆試以取得操作執照;五、歐盟並規定,禁止在機場、敏感地區及人群上空使用。根據這些原則,目前台灣許多無人機的使用其實都已超越安全原則。中央政府應儘速參考歐美諸國現有的法令,研擬修法,以維安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未答 |
答覆日期 | |
答覆公報 | |
主題 | 航空安全 |
類別 | 空運 |
關鍵詞 | 空拍機 ; 無人航空器 ; 無人機 |
答復機關 | |
關係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