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許淑華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06-12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7期第16次會議 104卷054期十三冊4253號0232-0233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第三方支付管理規範,金管會被批評:不允許業者的電子支付平台間可跨平台資金移轉,而應委託金融機構辦理。但由於資金移轉涉及安全性與洗錢、犯罪防範,再參考國際規範,目前我們支持金管會的要求。不過,由於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對業者已有一定的要求,訂有明顯的經營成本,建議在消費者權益可保、資訊透明下,主管機關應與業者加強溝通,以發展產業思維,增加第三方支付業務範圍與新型態模式。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9-15 |
答覆公報 | 104卷058期一冊4257號0287-028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電子商務 ; 金融服務 ; 金融管理 |
類別 | 商業 ; 金融 |
關鍵詞 | 第三方支付 ; 電子支付 ;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
答復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關係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