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丁守中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5-06-12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7期第16次會議
104卷054期十三冊4253號0301-0301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就花蓮發生三歲女童遭撫養人及同居人虐待致死一案,及先前王姓幼童遭虐死案,其共同點皆有生父、生母或有吸毒前科、或者因吸毒正在監服刑,交由其他撫養人照顧情形,然依兒少法規定,有以上情形者,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檢察官或者法院應查訪兒童生活情形,如有虐童等情形者應通報相關機關,然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表示並無被虐通報紀錄,顯然相關機關若非未依規定執行,便是疏於察訪,據此,相關主管機關應更落實察訪及通報機制,避免再發生此等憾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未答
答覆日期
答覆公報
主題 虐待兒童 ; 社會工作
類別 社政
關鍵詞 虐童 ; 通報機制
答復機關
關係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