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許淑華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5-05-08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7期第11次會議
104卷039期一冊4238號0239-0240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信保基金104年度編列員工獎金3.5個月,顯違反本院決議;且信保基金之營運重在於風險管理,而非盈餘之創造,卻依照經濟部主管政府成立之財團法人獎金發放原則,增列1個月之自籌經費結餘績效獎金實有不當,且合理性有待商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5-06-12
答覆公報 104卷054期十三冊4253號0094-009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信用保險 ; 公營事業管理 ; 財團法人 ; 獎金
類別 金融 ; 中小企業 ; 公務員待遇福利
關鍵詞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 財團法人獎金發放原則
答復機關 經濟部
關係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