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許淑華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05-08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7期第11次會議 104卷039期一冊4238號0239-0240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信保基金104年度編列員工獎金3.5個月,顯違反本院決議;且信保基金之營運重在於風險管理,而非盈餘之創造,卻依照經濟部主管政府成立之財團法人獎金發放原則,增列1個月之自籌經費結餘績效獎金實有不當,且合理性有待商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6-12 |
答覆公報 | 104卷054期十三冊4253號0094-009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信用保險 ; 公營事業管理 ; 財團法人 ; 獎金 |
類別 | 金融 ; 中小企業 ; 公務員待遇福利 |
關鍵詞 |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 財團法人獎金發放原則 |
答復機關 | 經濟部 |
關係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