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江惠貞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05-25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1期第13次會議 101卷039期3980號0405-0405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報稅季節將近,根據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應補、應退或應移送強制執行之稅捐在一定金額以下者,財政部得視實際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定免徵、免退或免予移送強制執行。因而國稅局為避免作業繁瑣、節省稽徵成本,有免徵、免退的做法,然在油電雙漲、物價齊飛的社會現況下,即便是小額度的退稅款對民眾的日常生活開銷仍舊是不無小補,若一律採取免退的作法,不僅民眾觀感不佳、更容易引發政府侵吞民脂民膏的質疑。本席建請財政部、國稅局及相關單位,針對此一規定進行討論「多退少不補」,研議是否在300元內得免補繳、而200元以下皆主動退稅,並於三個月內提出研析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09-18 |
答覆公報 |
101卷051期一冊3992號0331-033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稅捐稽徵 |
類別 |
賦稅 |
關鍵詞 |
綜合所得稅 ; 免徵 ; 免退 ; 免予移送強制執行 ; 退稅款 ; 免補繳 |
答復機關 |
財政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