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黃昭順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05-08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7期第11次會議 104卷039期一冊4238號0256-0258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日前某民調顯示,贊成恢復徵兵制的民眾高達60.1%,引發社會討論,特表芻議!為維護國家主權及保衛人民,不論那一種方式,一國之兵力都必需滿足其國防的需求。由於台灣社會對服兵役一直存在抗拒心理,政治人物就藉縮短役期來討好選民爭取選票,政府之所以決定建立志願役士兵(募兵制),主要也就是因義務役士兵役期過短,不利訓練與戰力維持;若改募兵,可募集長役期、訓練完備的士兵,有利落實戰力確保國家安全。然募兵最基本的條件,就是國家財力要足以支持,不可諱言;目前並無實施全募兵制的條件,其一;政府現階財政不足以支撐所需人事成本,以及兵力減少後所需提升的火力和指管通情需求;再者在兩岸和平發展的過程中,雖無必要與中共軍備競賽,但國防的虛無化卻可能使國家自陷「不戰而屈」的窘境。然恢復徵兵制,也並非解決募兵困境的唯一良方,政府應面對現實,先確定究竟需要什麼樣的國防架構和戰力?再確認支持國防的兵力需求,如是徵、募兵制併行,也應拉長募兵時間,期使循序漸進成長,俟募兵戰力成熟,且能為國人普遍認可接受時,自然徵兵制可漸除,亦不影響國防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6-12 |
答覆公報 |
104卷054期十三冊4253號0064-0065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兵役政策 ; 徵兵 |
類別 |
役政 |
關鍵詞 |
兵役制度 ; 徵兵制 ; 募兵制 ; 志願役 ; 義務役 |
答復機關 |
國防部 |
關係文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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