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林鴻池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04-10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7期第7次會議 104卷025期4224號0341-0342頁 |
會議內容 | 對於地方政府環保稽查人員執行公務時,人身安全受威脅事件層出不窮,地方政府警力不足且沒有環保警察的編制及任務編組,地方環保稽查人員在執行稽查公務時,往往得不到適切的保護致使人身安全堪慮;反觀環保署組織條例第17條之2配置環境保護警察隊,協助執行環境保護法令及排除稽查或取締違反環境保護法令之阻礙事項。中央環保稽查人員受到警力的保護,地方稽查人員卻要冒生命安全來執行環保稽任務著實不公。爰建議行政院對地方環保稽查人員執行環保稽查任務時的人身安全問題研擬配套措施,以提升我國環境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6-05 |
答覆公報 | 104卷051期二冊4250號0296-0297頁 書面答復 |
主題 | 環境保護 ; 稽查員 ; 警察 |
類別 | 環境政務 ; 警政 |
關鍵詞 | 地方環保稽查人員 ; 環保警察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關係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