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邱志偉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5-03-31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7期第6次會議
104卷022期4221號0250-0250頁
會議內容 鑒於科技部與教育部研討,為強化產學合作,將研擬教育研究人員可以擔任新創企業相關職位的「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以鬆綁教研人力不得兼職規定,其中衍生出倘若政府允許受資助的研究機構(尤其是大學),往往從事的是基礎研究,倘若允許其將研發成果申請專利,可能會阻礙後續在這個領域應用研究的研發。因為後續的人要研發時,可能因受限於前者的專利,而受到阻礙。為此,希望科技部能儘速提出相關規範,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5-05-15
答覆公報 104卷041期二冊4240號0013-0013頁 書面答復
主題 研究發展 ; 專利權
類別 科技研究及發展 ; 智慧財產
關鍵詞 教育研究人員 ; 新創企業 ; 兼職 ; 專利
答復機關 科技部
關係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