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黃昭順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03-3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7期第6次會議 104卷022期4221號0258-0258頁 |
會議內容 | 針對教育部近期推動修訂「教師介聘辦法」,申請年限延長自4學期為6學期一事,特表芻議。教育部為保證小學師資穩定,做出修訂本無可厚非,但訂定過程過於粗糙,造成教師界恐慌;除整體修法過程未盡公布責任,造成多數教育界人士未能瞭解究竟外,原先草案增訂「例外條款」,希望不影響有實際需求的介聘教師,卻因為法學專家的建議又予刪除;再者,修正案係即時生效,絲毫未予現職教師們緩衝空間,不但打亂其生涯規劃,也令渠等無所適從!雖然因怨聲迭起,主管單位從善如流已規劃一年半之緩衝期,但在「公民參與」、「公開透明」已蔚浪潮下,教育部卻仍如此行事,是無視民瘼嗎?應即確實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5-08 |
答覆公報 | 104卷039期一冊4238號0207-0207頁 書面答復 |
主題 | 教育人員任用 |
類別 | 教育政務 |
關鍵詞 | 教師介聘辦法 ; 申請年限 ; 例外條款 |
答復機關 | 教育部 |
關係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