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內容 |
針對近來沸沸揚揚社會住宅議題,特再籲請政府正視,尤其應注意切勿本末倒置。政府政策首先應釐清的是;,到底是「要讓人民有合宜的房子住」,還是「要人人都買得起房子」,這兩個命題,看似都是房子議題,但一是居住的問題,一是房價與所得差距的問題,目的不同,手段當然有異。經濟議題很複雜,它不是自然科學剛性的因果反應,可移動的變數太多,也因此,在市場經濟下,想控制價格,通常注定失敗。房價高低當然因地方特性及條件而來,政府不可能去滿足所有的人都買得起最昂貴地區的房子,而要所有地方、地區的房價都趨於一致,那是完全不對也不合理的事。用貸款管制、限制坪數等方式,只是管制到守規矩沒能力者,有能力者利用海外借款、人頭方式,享盡管制的好處,這是政府所樂見的嗎?沒有人會要求紐約、東京房價低到大家買得起,但紐約及東京有著完善的居住(包括租屋)機制,大多數有工作者,可以居住在合法、安全、受保障的房子裡。鑑此;政府除應廣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外,亦應完善房地產物業管理機制,使得有多餘房子的人願意釋出至租屋市場,當購屋需求下降,房價當然會受抑制,但這是市場機制,並非管制結果,也就是說,當解決了居住問題,房價自然回歸正常,切莫倒果為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