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邱文彥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01-22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6期第19次會議 104卷011期七冊4210號0117-0118頁 |
會議內容 | 據報導台北市一家知名海鮮餐廳,不知宴席珍饈「蘇眉魚」已列入保育類動物範圍,大剌剌推出蘇眉魚販售,衛生局人員稽查時,還拿出蘇眉魚供查驗。警方查出該一餐廳是向一魚販購入蘇眉魚,遂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將兩人函送法辦。鑒於諸多魚種或動物業已列入保育,但民眾恐未知曉而易於觸法,主管機關允宜加強宣導和教育,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4-10 |
答覆公報 | 104卷025期4224號0272-0273頁 書面答復 |
主題 | 保護動物 ; 生態保育 ; 漁產品 |
類別 | 畜牧 ; 漁業 ; 國家公園生態保育 |
關鍵詞 | 海鮮餐廳 ; 蘇眉魚 ; 保育類動物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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