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邱志偉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01-22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6期第19次會議 104卷011期七冊4210號0124-0124頁 |
會議內容 | 鑑於台灣平均每四戶有一戶養寵物,各社區卻頻傳禁養寵物的糾紛!台中市一名業務因管委會通過禁養規約、限她一個月內「處理掉」,她雖不滿「憑什麼要我驅逐家人?」仍因割捨不下年邁愛犬,不得不賣屋搬家,同社區另名飼主則將愛犬安置寵物旅館。主管機關指管委會有權訂禁養規約,動保團體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惡法,將讓欲收養流浪動物者卻步,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4-10 |
答覆公報 | 104卷025期4224號0294-0294頁 書面答復 |
主題 | 社區 ; 寵物 ; 大廈管理 |
類別 | 社區 ; 畜牧 |
關鍵詞 | 社區規約 ; 禁養寵物 ; 動物保護法 |
答復機關 | 內政部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關係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