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黃昭順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01-22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6期第19次會議 104卷011期七冊4210號0135-0137頁 |
會議內容 |
針對環保署將在本(104)年年底前全面禁用保麗龍杯,籲請政府應有周全配套措施,不要又是事倍功半。保麗龍是環境生態殺手,對人體健康也有重大影響,在環保、健康意識不高的年代,人們對使用保麗龍餐具習以為常。但保麗龍原料聚苯乙烯在環境溫度超過75度時,就會分解溶化產生毒性,有害人體健康,長期接觸更有致癌風險。保麗龍製品在大自然中無法分解,加重垃圾場負擔,又因質輕而易被風吹至河道、溝渠,堵塞排水造成水患。當做蚵架浮筒的保麗龍塊,被浪花打碎後漂洋過海,成了海洋生態殺手。為避免保麗龍危害,各國在20幾年前即陸續禁用保麗龍產品,台灣自2002年起也禁用保麗龍飲料杯與餐具,惟未限制無座位之外帶飲料店使用。國內每年使用兩億個保麗龍杯,但回收率卻僅有兩成,在為時一年的「日落」期,政府除應輔導使用保麗龍杯的飲料業者改用更環保的杯子,更應朝保麗龍杯減量生產、加強回收等方向努力。惟全面禁用保麗龍杯之後,改用PP(聚丙烯)杯或紙杯,是否就比較無害?環保署還要提出更令人信服的說明。總之,政府在全面禁用之前,應訂定統一回收標準,建立完整回收系統,讓保麗龍廢棄物不僅都能回收,且能充分再利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4-10 |
答覆公報 |
104卷025期4224號0250-0251頁 書面答復 |
主題 |
免洗餐具 ; 致癌物 ; 資源回收 |
類別 |
食品衛生 ; 國民健康 ; 廢棄物管理 |
關鍵詞 |
保麗龍杯 ; 保麗龍餐具 ; 致癌風險 ; 保麗龍廢棄物回收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關係文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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