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蔣乃辛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01-22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6期第19次會議 104卷011期七冊4210號0158-0159頁 |
會議內容 |
針對台灣一年內經歷兩次食用油醜聞,令人質疑政府落實食安決心。這次破獲的劣質餿水油地下工廠經營超過四年,民眾檢舉多次,屏東縣政府卻以查無危害證據草草結案,致使波及的商家高達1,248家,問題食品有139項,被民眾吃下肚的餿水油超過503公噸,政府必須追究責任。為維護國人飲食健康,杜絕有害食品與添加劑肆虐,本席等要求政府應立即修法,加重產品資訊揭露不實罰則,並將WTO「預防原則」及美國「一受害者一罰」的精神納入,只要有危及生態環境並造成人類之損害的徵兆,就應加重處罰或啟動預防措施;成立專業的食品犯罪防制機構,修法賦予其搜查犯罪的權力;建立完整的食品犯罪通報與食安告發保密系統;增加食檢的人力、預算、儀器規模和精進檢驗方法;加速推動食品溯源制度,除原有八大類外應將油脂與潛在危害物質納管;改革GMP認證,將消費者與專家納入評鑑機制,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4-10 |
答覆公報 |
104卷025期4224號0295-0297頁 書面答復 |
主題 |
食品管理 ; 犯罪預防 ; 食品檢驗 |
類別 |
食品衛生 ; 保護業務 ; 檢驗 ; 標準 |
關鍵詞 |
劣質餿水油 ; 產品資訊 ; 食品犯罪防制機構 ; 食品犯罪通報 ; GMP認證 |
答復機關 |
經濟部 ; 行政院衛生署 |
關係文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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