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王惠美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01-16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6期第18次會議 104卷009期五冊4208號0044-0045頁 |
會議內容 | 有鑑於「社會住宅」成為先進資本主義發達國家住宅政策重要一環,當代政府除了應扮演起住宅市場外的補救角色,提供「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以解決高空屋率及弱勢人民的居住問題,此外目前臺灣住宅供給市場中,購屋佔85.8%,租屋佔10.9%,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卻僅佔0.08%,因此中央主管機關應優先提供誘因,鼓勵民間釋出空屋作為可出租之社會住宅,並應明定租賃專法,以改善租屋交易及租賃關係,將住宅市場納入一個合理的管理機制,俾扶植租屋產業,以落實居住正義。對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3-13 |
答覆公報 | 104卷015期4214號0261-0262頁 書面答復 |
主題 | 住宅政策 ; 租賃業 |
類別 | 營建 |
關鍵詞 | 社會住宅 ; 租屋產業 |
答復機關 | 內政部 |
關係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