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王育敏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04-13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1期第7次會議
101卷021期3962號0463-0464頁 PDF檔
會議內容 有鑑於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條文所指「學校專業輔導人員」,係指社工師和心理師,惟學校尚有輔導老師之編制,教育人員易混淆三者之角色及功能,導致專業輔導人員之工作成效不彰,服務績效低落,難以發揮真正效益。本席主張教育部應儘速舉辦北、中、南、東各區國中小專業輔導人員研討會,藉由實際個案之處理經驗分享,使學校教育人員釐清社工師、心理師與學校輔導老師三者間之分工,並協助其依學生之需要,適時轉介各類專輔人員,以落實解決學生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2-05-18
答覆公報 101卷036期3977號0114-0115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心理輔導 ; 學生管理
類別 醫政
關鍵詞 個別諮商 ; 團體諮商 ; 學校社會工作人員 ; 輔導老師 ; 社工師 ; 輔導工作
答復機關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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