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黃昭順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5-04-10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7期第7次會議
104卷025期4224號0325-0326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近來諸多知名BOT案相繼出狀況,提醒政府有責剴切檢討!基本而言,一件工程要選擇採用BOT,通常是基於「民間比政府有效率」的假定,其次則因BOT案工程經費通常動輒數百億、數千億,往往佔去政府常規預算的極大比例,又必須跨越好幾任首長任期,在實務上也不容易以公務預算執行。由於近年政府財政拮据,根本無力支撐大型建案,故以BOT案外標大型工程就成了大勢所趨。但若深窺其究,在工程的「執行」上,儘管民間企業的效率確比政府更高,惟任何工程執行,還是要經過規劃、招標、比圖、審查、環評等程序;這些事前規劃與事後管理,還是擺脫不了政商之間的幢幢黑影。且工程金額大,通常表示潛在的「油水」多;而市場上能夠覬覦如此大塊肥肉的自然只有財團,在社會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的今天,人民當然會產生嫌惡感,也因這些感覺反映了疏離與不信任,在當前社會氛圍下,民間不免都用高倍數放大鏡檢視,一旦發生問題,善後自然也就愈發棘手。本席建議,BOT在國內已引進十數年,褒貶難免,政府有關部門何不趁民氣可用,藉此機會做一番檢討,例如,萬一不幸被擺爛之後政府如何接管?民意機關究竟可以對BOT營運的哪些面向做決議?如何才能避免首長決斷式地干擾評選流程及可以改變多少契約規範……等等,俾為日後BOT案重新樹立良好模式,共為國家整體利益把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5-05-29
答覆公報 104卷047期4246號0375-037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公共工程
類別 工程管理
關鍵詞 BOT ; 大型工程 ; 工程執行
答復機關 財政部
關係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