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邱志偉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03-3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7期第6次會議 104卷022期4221號0250-0250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科技部與教育部研討,為強化產學合作,將研擬教育研究人員可以擔任新創企業相關職位的「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以鬆綁教研人力不得兼職規定,其中衍生出倘若政府允許受資助的研究機構(尤其是大學),往往從事的是基礎研究,倘若允許其將研發成果申請專利,可能會阻礙後續在這個領域應用研究的研發。因為後續的人要研發時,可能因受限於前者的專利,而受到阻礙。為此,希望科技部能儘速提出相關規範,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05-15 |
答覆公報 | 104卷041期二冊4240號0013-0013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研究發展 ; 專利權 |
類別 | 科技研究及發展 ; 智慧財產 |
關鍵詞 | 教育研究人員 ; 新創企業 ; 兼職 ; 專利 |
答復機關 | 科技部 |
關係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