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張嘉郡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5-03-31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7期第6次會議
104卷022期4221號0252-0252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教育部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將國中小教師申請介聘外縣市服務的規定,從現行「在同一學校教學滿四學期」,延長至「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多年來中央政府多加鼓勵漂鳥返鄉計畫,惟教育部逆向而行,提高教師申請介聘返鄉的門檻。由於教師介聘一年也只有一次的機會,即便申請也不一定成功,家庭應該成為提升工作品質的助力,而非阻力,申請介聘的老師雖因家庭照顧必須申請調動,但一樣具有教學熱忱,教育部應從善如流,讓高國中小教師「在同一學校教學滿四學期」都能申請介聘,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5-05-08
答覆公報 104卷039期一冊4238號0206-020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教育人員任用
類別 教育政務
關鍵詞 國中小教師漂鳥返鄉計畫 ; 介聘返鄉 ; 申請門檻
答復機關 教育部
關係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