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林鴻池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12-1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8期第13次會議 104卷096期二冊4295號0354-0355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有鑑於長期照顧服務法通過,衛生福利部調整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比率做為長照政策的經費來源,依照主管機關公告之「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修正草案」內容,未來菸捐挹注全民健保經費將減少20%(約新台幣70億元),但相關經費卻僅有5%(約17億元新台幣)補助至長照政策開支,此做法恐有違調整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辦法修正初衷。同時本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國衛院與衛福部均有補助癌症經費,菸捐再行補助癌症專案恐因多頭馬車而降低整合效益,但本次「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修正草案」卻再將菸捐補助癌症防治比率調高5.5%(約19億元),恐使資源重疊導致不必要之浪費。有鑑於此為完善長照政策發展與菸捐經費使用,衛生福利部應妥善思考菸捐使用效益及項目並定期提報本院審閱,以完善管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02-19 |
答覆公報 |
105卷001期二冊4298號0099-010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菸酒類稅 ; 社會福利 ; 醫療補助 ; 老人 ; 看護 |
類別 |
賦稅 ; 國庫 ; 國民健康 ; 醫政 ; 社政 |
關鍵詞 |
菸品健康福利捐 ; 長期照顧 ;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 |
答復機關 |
衛生福利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