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許淑華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12-11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8期第13次會議 104卷096期二冊4295號0367-0368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鑑於憲法明定預算案之提案權係專屬行政院,各主管機關並無預算提案權,因此,除建議儘速修正預算法第41條第4項相關規定外,並建議在預算法尚未修正前,財團法人預算案仍應先送行政院,依憲法所定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後,由行政院依預算法所定預算編製程序,彙總提出預算案送本院審議,以符法制。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02-19 |
答覆公報 | 105卷001期二冊4298號0098-009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預算 |
類別 | 預算 ; 合作及人民團體 |
關鍵詞 | 預算案 ; 提案權 ; 行政院 ; 預算法 ; 財團法人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