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羅明才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12-04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8期第12次會議 104卷093期三冊4292號0167-0167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鑑於早期山坡地開發法規過於簡要且缺乏明確的規定以致衍伸出諸多後遺症。新北市許多位於山坡地之社區,供水系統為早年建設公司所設,但卻未將供水設備移交予社區,造成如今社區供水系統權責不清;欠缺供水系統線圖造成維修不易;管線漏水問題逐年惡化,粗估年漏水高達50萬度;地基含水量過高造成擋土牆崩塌、道路崩落等情事,嚴重危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等問題。據悉全台共1,046件「老丙建」的大型住宅區,主管機關實有了解潛在問題之必要。行政院應指示相關單位進行全台普查並研議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02-19 |
答覆公報 |
105卷001期二冊4298號0050-0051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山坡地 ; 水土保持 ; 土地開發 |
類別 |
水土保持 ; 地政 |
關鍵詞 |
山坡地開發 ; 供水系統 ; 管線漏水 ; 地基 ; 含水量 ; 老丙建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答復機關 |
內政部 ; 經濟部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