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林郁方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11-20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8期第10次會議 104卷085期4284號0439-0439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國防部雖於民國100年同意依監察院意見,給予民國86年1月1日(不含)以前成殘之義務役官士兵重新申請贍養金之權利,卻僅能依常備士官下士一級本俸的80%發給,且一律自提出申請之次月起發放,對傷殘義務役人員顯失公平;故國防部為照顧傷殘之義務役人員,對前述人員應一律按常備士官下士一級本俸,或常備士官現役同官階一級本俸之一倍發給;並依前述人員成殘合於就養標準之時間,追溯發給贍養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12-11 |
答覆公報 | 104卷096期二冊4295號0347-034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撫卹金 ; 軍人撫卹 ; 軍人福利 ; 軍人 ; 公務員俸給 |
類別 | 國防人事 ; 公務員待遇福利 |
關鍵詞 | 義務役 ; 士官 ; 士兵 ; 贍養金 ; 本俸 |
答復機關 | 國防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