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林鴻池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10-30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8期第7次會議 104卷074期4273號0289-0289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吸菸有害健康」的觀念,因香菸而引起疾病的機率增加已為台灣多數民眾體認,2009年通過的菸害防制法規定多數室內場所全面禁菸,避免民眾暴露於環境菸害,不論是暴露在二手菸或是三手菸就等同於暴露在高度的健康危險中。但半戶外、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視聽歌唱場所以及騎樓、馬路、住宅、半戶外之麵攤、雪茄館、晚上9點以後才開始營業的酒店等場所卻未被列入規範內。我國目前商業交易活動熱絡,上述旅館、商場、餐飲店及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以及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酒吧、視聽歌唱場所等,皆為多數民眾進出最為頻繁之場合,為保障民眾遠離菸害危害,建請主管機關研議強化禁菸場所相關規範,以維護國民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12-04 |
答覆公報 | 104卷093期三冊4292號0037-003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禁菸 ; 健康 |
類別 | 國民健康 |
關鍵詞 | 菸害防制 ; 禁菸場所 |
答復機關 | 衛生福利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