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丁守中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10-16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8期第5次會議 104卷067期4266號0259-0260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就農地太陽能板種電問題,認為2013年10月,農委會修訂〈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放寬於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的農業生產設施可以申設附屬的綠能設施之後,短短不到兩年內,打著「農地種電」旗號的光電大棚,在中南部農業區如雨後春筍冒出。相較於現在為人詬病的豪華農舍問題,根據農業法規,在農地興建農舍除了得符合農地面積不得低於0.25公頃(約756坪)、農舍建蔽率不得超過10%、農舍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150坪的規定,其餘農地更必須維持農業經營使用的狀態。但與農地種電有關的法規,對於農地綠能設施完全沒有建蔽率的限制,因此在中南部農業區觸目所及的光電農業大棚,幾乎都蓋滿整塊農地。許多光電農業大棚虛應故事,只種植幾株過貓、咖啡、或擺了幾包太空包香菇。農地農用,天經地義,在農地設置太陽能板本是希望兩全其美,但許多綠能公司為了躉售電價的利潤,而對栽種敷衍了事。本席認為農委會制定相關標準時,應該更明確的定義多少透光率與溫度之下,種植何種作物,而非僅列出幾種特定作物,卻不管其生長結果,全推諉給地方政府查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11-13 |
答覆公報 |
104卷082期二冊4281號0176-0177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農地 ; 能源開發 ; 太陽能 |
類別 |
農業政務 ; 能源 |
關鍵詞 |
太陽能板 ; 種電 ; 農業生產設施 ; 綠能設施 ; 建蔽率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