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江惠貞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09-25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8期第3次會議 104卷060期4259號0287-0288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大陸地區人民與我國交流甚深,不管是經濟、社會、教育、科技或文化,我國人民與大陸地區通婚也是不在少數,目前大陸配偶欲取得我國國籍則必須比照四年(依親居留)加兩年(長期居留)的方式來取得,但由於由前者轉換成後者時仍必須要自行到移民署辦理登記,常使民眾因時間過長或不熟捻法令規定而未辦理,使欲取得我國國籍之人必須花更長時間取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11-10 |
答覆公報 | 104卷079期4278號0178-017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移民政策 ; 國籍 ; 外國人 ; 夫妻 ; 大陸政策 |
類別 | 入出國及移民 ; 兩岸事務及政策 |
關鍵詞 | 大陸配偶 ; 依親居留 ; 長期居留 ; 移民署 |
答復機關 | 內政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