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江惠貞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5-09-25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8期第3次會議
104卷060期4259號0287-0288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大陸地區人民與我國交流甚深,不管是經濟、社會、教育、科技或文化,我國人民與大陸地區通婚也是不在少數,目前大陸配偶欲取得我國國籍則必須比照四年(依親居留)加兩年(長期居留)的方式來取得,但由於由前者轉換成後者時仍必須要自行到移民署辦理登記,常使民眾因時間過長或不熟捻法令規定而未辦理,使欲取得我國國籍之人必須花更長時間取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5-11-10
答覆公報 104卷079期4278號0178-017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移民政策 ; 國籍 ; 外國人 ; 夫妻 ; 大陸政策
類別 入出國及移民 ; 兩岸事務及政策
關鍵詞 大陸配偶 ; 依親居留 ; 長期居留 ; 移民署
答復機關 內政部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