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邱志偉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5-09-25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8期第3次會議 104卷060期4259號0289-0291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鑑於日前,近日因為大學校內兼任(教學、行政、研究)助理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以及隨之而來的社會保險(勞保與勞退)納保案,引發社會上許多的討論。而據傳,全國160多所大專校院的校長們,已完成一份致行政院毛院長的連署書,其中要求「勞動部將校內兼任助理排除在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之外」,並將於近日送達行政院。針對大學校長們的這個行動,本席期期以為不可。因為,這不僅將創下全台灣首見的:「資方連署要求勞動部排除本來已經適用勞基法勞工」的惡例,更將嚴重傷害學生兼任助理們最基本的勞動權益。而草率以大學自治之名,挑戰國家法律對於勞動者的基本保障,更是前所未聞的荒謬。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5-11-10 |
答覆公報 |
104卷079期4278號0201-0201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大學 ; 教育人員 ; 學校行政 ; 勞動基準 ; 勞保 |
類別 |
高等教育 ; 教育政務 ; 勞動基準 ; 勞工福利與保險 |
關鍵詞 |
兼任助理 ; 勞動基準法 ; 大專校院 ; 校長 ; 連署書 |
答復機關 |
教育部 ; 勞動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