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許淑華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06-24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18次會議 105卷052期4349號0269-0269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之規範,政府將股權釋出低於50%以下即達成民營化。由於不再受制於預算法、審計法、決算法、政府採購法、國營事業管理法及人事任用等相關法令之規範,且不需受民意機關之監督,民營化前、後之監督及管理機制差異頗大,然部分國營事業民營化後,實際仍由政府主導公司經營,且大部分公股代表由政府機關現職或退休(伍、職)(含民意代表)人員派任,部分派任人員享優渥待遇,恐難脫國營事業酬庸或利用職權之訾議。要求行政院應堅持公股代表應由專業經理人擔任,不應派任政治或政黨人士。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未答 |
答覆日期 | |
答覆公報 | |
主題 | 公營事業 ; 民營事業 ; 營業權 |
類別 | 公營事業 |
關鍵詞 | 國營事業 ; 移轉民營 ; 股權 ; 民營化 ; 公股代表 ; 專業經理人 ; 酬庸 |
答復機關 |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