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蔡培慧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06-17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17次會議
105卷048期4345號0243-0244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鑑於目前法務部雖有建立通譯人員資料庫,但卻未搭配完善通譯培訓課程,導致通譯人員不足,當有通譯需求時,則使用臨時通譯來因應。惟臨時通譯並無相關甄選機制,造成各級地方法院檢察署通譯人員素質不一,影響外籍人士之訴訟權益。法務部應整合相關資源,重視通譯人員專業養成,並依法令變動而持續提供相關訓練,同時建立通譯人員認證標準。本席要求法務部於一個月內提出司法通譯培訓與通譯認證標準檢討報告暨改善計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未答
答覆日期
答覆公報
主題 通譯 ; 外國人
類別 訴訟法
關鍵詞 通譯人員 ; 通譯培訓課程 ; 甄選機制 ; 外籍人士 ; 訴訟權益
答復機關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