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廖國棟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06-17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17次會議
105卷048期4345號0261-0262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鑑於原住民族土地流失,始於1895年日本總督府政府發布〈官有林野及樟腦製造業取締規則〉,強徵原住民土地為官有林野。日本戰敗後中華民國接收日產,臺灣省政府於1947年頒布「臺灣省土地權利清理辦法」,該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凡不屬於私有或地方所有之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應視為國有財產。」自此,原住民族之傳統領域土地均變成國有土地。為落實蔡英文總統原住民轉型正義政見,在「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未公告施行前,行政院應行文各公產機關,暫停所屬轄管位處原住民族地區之公有土地相關租售案件,避免原住民族傳統土地繼續流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未答
答覆日期
答覆公報
主題 原住民族保留地 ; 原住民族地區 ; 土地使用
類別 原民土地 ; 海洋事務
關鍵詞 原住民族土地 ; 原住民族 ; 傳統領域土地 ; 轉型正義 ; 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 ; 公有土地
答復機關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