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許淑華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06-03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16次會議 105卷044期4341號0291-0291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鑑於教育部修訂有關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增列「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學校是教育的最前線,生活教育是學校教育的核心,教育部應該信任學校、尊重學校,並協助學校辦好教育,把學生教好。以學生服裝儀容為例,這是學校本位管理的項目,教育部不應該隔空下指導棋,不應該自己扮白臉討好學生,卻要學校扮黑臉去得罪學生,在修改規定之前,也應該聽聽學校的意見,特別是訓導人員的心聲,不能突然一聲令下就要求全體適用。教育部既違反民主精神在先,卻轉身要求學校要遵行民主機制,明顯違背了「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的古訓,日後對於其它校規教育部也不應再插手,以免情況更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07-01 |
答覆公報 | 105卷055期4352號0423-0423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校園紀律 ; 學校行政 ; 生活教育 |
類別 | 中等教育 ; 國民教育 ; 教育政務 |
關鍵詞 | 學生服裝儀容 ; 校服 ; 處罰 ; 教育部 |
答復機關 | 教育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