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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政府是否應花4,000億推行8年20萬社會住宅,社會輿論各有見的。社會住宅的功能是保障人民的居住權,不是要跟市場搶生意,它不會成為一個炒房工具,更不是貧民住宅,而是租金合理、環境優質的友善住宅,讓無論是年輕人、中產階級、單親家庭等各個族群,很容易找到一個安心居住的家。台灣之所以興起興建社會住宅的念頭,主因在於經濟弱勢族群買不起房,根據內政部公布的資料,去(104)年第四季全台灣的房價所得比為8.51倍,也就是一般上班族要不吃不喝近八年半才買得起房。以行政區來看,台北市為15.75倍、新北市12.66倍,這種房價的確高得離譜。南部的房價所得比雖然較低,例如,台南市為6.74倍、高雄市為7.87倍,但根據學理和實務界的認定,房價所得比超過三倍即屬房地產泡沫警訊之一。換言之,全台灣都恐已陷入房市泡沫的危機當中。儘管如此,台灣的空屋率卻又相當的高,據內政部估計去(104)年9月底全台灣有近85萬戶空屋。空屋如此之多,價格卻沒有相應降低,這豈是正常市場機制之下所會產生的怪象?政府是否應先思考如何利用現有空屋建置社會住宅,而非又蓋一堆緩不濟急的社會住宅!安心居住是每一位市井小民的願望,更是經濟弱勢族群的企求。社會住宅固然是解決居住問題的一個手段,但政府仍應妥慎推動,避免未受其利卻先蒙其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