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蔡培慧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05-13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13次會議
105卷033期4330號0333-0334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歐盟執委會於2015年10月將我國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漁撈活動(IUU)」之不合作第三國黃牌警示名單,限期要求我國改善遠洋漁業管理制度,若未改善,可能施以禁止我國水產品輸入歐盟之經濟制裁。鑑於我國漁業發展興盛,遠洋漁業又為我國漁業中生產比重最高之產業,且我國已是全球遠洋漁業大國之一,據漁業署二月提供之資料顯示,我國2011年鰹鮪魚類的出口產值為全球第二,且為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等四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之正式會員。另我國遠洋漁業經營型態多樣,除有船噸位較大之延繩釣船、鰹鮪圍網船、魷釣船及漁獲搬運船外,現有列管之1,514艘漁船中,有1,009艘為100噸以下的小型延繩釣船。遠洋漁業之永續經營有賴於海洋資源保育及養護政策的落實,並預防或制止國人從事或協助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漁撈活動,減少漁撈作業對海洋生態造成傷害。爰有必要因應我國遠洋漁業特性,建立分級管理制度及輔導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6-06-17
答覆公報 105卷048期4345號0226-022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漁業管理 ; 歐洲聯盟 ; 漁產品
類別 漁業 ; 國際組織
關鍵詞 歐盟執行委員會 ; 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漁撈活動 ; IUU ; 不合作第三國 ; 黃牌警示名單 ; 遠洋漁業管理 ; 水產品 ; 經濟制裁
答復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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