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陳學聖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6-05-06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12次會議
105卷030期4327號0291-0291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桃園市消防局各區消防分隊長出現消防分隊長幹部青黃不接,全市43個消防分隊長,高達三成五由消防小隊長代理;又因警大容訓人員不足,各地只能向消防署爭取搶人,爰建請消防署與警大協商,加開二年制消防佐班考訓,以達受訓完成派任分隊長補實缺額之效能,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6-05-27
答覆公報 105卷040期4337號0149-0150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消防人員
類別 消防防災
關鍵詞 消防分隊長 ; 消防佐班考訓 ; 消防員 ; 桃園市 ; 消防局
答復機關 內政部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