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陳學聖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05-06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12次會議 105卷030期4327號0291-0291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桃園市消防局各區消防分隊長出現消防分隊長幹部青黃不接,全市43個消防分隊長,高達三成五由消防小隊長代理;又因警大容訓人員不足,各地只能向消防署爭取搶人,爰建請消防署與警大協商,加開二年制消防佐班考訓,以達受訓完成派任分隊長補實缺額之效能,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05-27 |
答覆公報 | 105卷040期4337號0149-0150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消防人員 |
類別 | 消防防災 |
關鍵詞 | 消防分隊長 ; 消防佐班考訓 ; 消防員 ; 桃園市 ; 消防局 |
答復機關 | 內政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