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邱志偉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6-04-29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期第11次會議 105卷026期4323號0283-0284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目前大學校園助理,分為不必納保的學習型助理及必須納保的勞雇型助理,由各大學自主定義。校園助理的勞動權益本應受勞動基準法所保障,因助理為學習性質,雇主擅自未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請於一星期內提出檢討,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6-05-20 |
答覆公報 | 105卷037期4334號0343-034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大學 ; 教育人員 ; 學校行政 ; 勞動基準 ; 勞保 ; 全民保險 ; 健康保險 |
類別 | 高等教育 ; 教育政務 ; 勞動基準 ; 勞工福利 ; 全民健保 |
關鍵詞 | 校園助理 ; 學習型助理 ; 勞雇型助理 ; 勞動權益 ; 勞動基準法 ; 勞工保險 ; 全民健康保險 |
答復機關 | 教育部 ; 勞動部 ; 衛生福利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